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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補完城獵完結篇中字,回頭看看心得文嚴重LAG的進度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\
....

對,本篇重點完全不是要寫城獵心得
只是從花樣看敏鎬看到現在,還留在這裡的自己,一個階段性心得。



對於無意了解李敏鎬的人來說,李敏鎬是「偶像」
能當偶像的臉蛋、身材、條件,最大效益就是引起迷妹尖叫和美化畫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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偶像,在我的解釋體系來說,就像非名牌的地攤包
長得漂亮,買他只是圖一時新鮮感,
至於「耐用」和「耐看」度,大家都會心照不宣的打了很大折扣
原本就不是為了長久「使用」他才買下
而是為明知他不堪用或年久失去新鮮感的廉價美貌,厭煩了可以順勢換個新歡


所以說實話,因花樣男子聲名大噪的他,曾被分到「偶像」這一類
我真的感覺很不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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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俊表真的是 太.可.愛.了!!!

gjp01.jpg 

以前我可從不會想把「可愛」這詞用到無論台日原版道明寺身上,
道明寺說錯成語或是有很單細胞的邏輯,我頂多覺得他「很蠢」、「好笑」
但無法覺得他很「可愛」

resolv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