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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 2016/8/3 發佈於 你今天Re劇了嗎?

有關注這部劇的朋友,應該都知道最近有一位台灣作家指控《又是吳海英》抄襲他參加釜山影展創投作品《Daymoon Kitchen》的新聞(新聞網址我就不提供了,不想增加點擊率,讓台媒繼續大做文章博關注)
  
這位作家第一篇聲明就洋洋灑灑列了30點雷同之處,我個人覺得牽強附會的成分居多。
  
林作家不公開原始劇本,是因為該作品已經準備拍成電影所以不便公開。
既是如此,對於第一篇聲明提出的30個雷同處,我不予置評,因為沒有比對的樣本。
  
今日看林作家再發第二篇聲明文,我就忍不住對於這位作家一直質疑的地方提出自己的看法。
  
我也洋洋灑灑寫了5大頁,感謝他又讓我重新回顧複習《又是吳海英》這部作品。
  
著作權必須被保護,但利用輿論製造話題能有什麼積極保護權利的作用?
  
祝福林作家早日尋求法律途徑,在法官面前舉證和對質,得到想要的結果,維護珍貴的著作權。
  
註:文中引述林秀赫作家的文字,引自林秀赫作家個人臉書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linshoher/posts/312485675752659

#我愛你這句話如果有著作權_創造我愛你這句話的人早就是億萬富翁
#逃婚請不要逃到歐洲_去南極洲看企鵝也是不錯的選擇
#終於明白為什麼電視劇前面常加註如有雷同純屬巧合的理由
#巧合太多_從生命之橋跳到漢江也洗不清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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